沒吃飯怎麼有力氣抓賊呢?基隆市警局最近就有基層員警,寄信給局長陳情喊苦,只要午晚餐時間值勤,吃飯時間就只有20分鐘,這還包括要交接及裝卸裝備,不想耽誤勤務,外勤員警乾脆餓肚子,又不敢穿制服買便當,長久下來經常要餓一整天。
用餐時間,員警大口扒飯,有魚有肉好滿足,但很多兄弟卻得餓肚子,外勤員警頂烈日臨檢,或騎車巡邏沒飯吃,但內勤正在餐廳,享用午餐吃飽飽。記者:「還是有人會超過時間就對了?」內勤員警:「…(點頭)。」
就有外勤員警餓到受不了,寫信給局長伸冤,說根本沒時間用餐,又怕像過去許多自家人,穿制服或開警車買食物,給民眾負面觀感,因此值勤時也不敢買飯,整天餓肚子。
檢視外勤員警1天工時12小時,只要中午及傍晚排到勤務,就得吃「戰鬥餐」,用餐時間規定是11點50分到12點10分,晚餐則是5點50分到6點10分,短短20分鐘還得交接勤務、清點裝備,用餐時間大約只有10分鐘,不想火速吃完鬧胃痛或耽誤勤務,很多員警只能餓肚子上工。
基隆市警局副局長葉爾煙:「中午和晚上放寬用餐時間,讓我們同仁充分來用膳。」
收到基層員警陳情書,警局表示將放寬用餐時間,也預留飯菜裝成便當,留給外勤員警,畢竟吃飯皇帝大,人民保母肚子咕嚕咕嚕叫,哪有力氣維護治安。